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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其他 2023-10-18 11:07:12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有关要求,形成《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情况

截至2022年底,省级企业资产总额36939.42亿元、负债总额26806.33亿元、国有资本权益5776.05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72.57%。

截至2022年底,市县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2881.44亿元、负债总额7953.12亿元、国有资本权益4386.73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61.74%。

汇总省级和市县情况,截至2022年底,全省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总额49820.86亿元,负债总额34759.45亿元,国有资本权益10162.78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22年底,省级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1428.89亿元、负债总额10057.99亿元,形成国有资产(国有资本及应享有的权益,下同)1186.2亿元。

截至2022年底,市县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5573.17亿元、负债总额4683.82亿元,形成国有资产640.55亿元。

汇总省级和市县情况,截至2022年底,全省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7002.06亿元、负债总额14741.81亿元,形成国有资产1826.75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22年底,省级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额3909.84亿元、负债总额451.31亿元、净资产总额3458.53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431.45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3478.39亿元。

截至2022年底,市县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额9320.76亿元、负债总额1235.82亿元、净资产总额8084.94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4494.47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4826.29亿元。

汇总省级和市县情况,截至2022年底,全省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额13230.60亿元、负债总额1687.13亿元、净资产总额11543.47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全省国有土地总面积231.23万公顷。其中,耕地8.79万公顷,园地0.99万公顷,林地155.93万公顷,草地12.72万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4.33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1.18万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2.39万公顷,湿地3.47万公顷,其他土地1.43万公顷。全省已发现矿产资源120种,主要矿种保有资源量分别为:煤炭2726.23亿吨、铁矿37.45亿吨、铝土矿15.92亿吨,煤层气3326.43亿立方米。2022年,全省水资源总量160.61亿立方米。

二、2022年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

全面深化改革,强力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两个一以贯之”,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圆满收官,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持续完善,纳入行动的省属企业及各级子企业全部实现了董事会应建尽建,应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的企业全部实现了外部董事占多数;创新开展“六定”改革,推动省属企业实现降本增效、减人增效、提质增效;完善市场化体制机制,省属企业全部与经理层成员签订任期契约。扎实开展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制定省属企业深化改革提质增效工作推进机制及2022年任务清单,大力推动煤炭企业产能核增,深入开展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持续强化国资监管平台应用,印发《省属企业扭亏减亏三年攻坚行动方案》,打造治亏智盈系统。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有效助推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抓好研发投入保障,将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纳入省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实现省属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稳步增长。推动省属企业原创技术策源地建设,制定《关于推进省属企业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实施方案》,选择山西焦煤、晋能控股、潞安化工等14户省属企业开展原创技术策源地建设。强化核心技术攻关,省属企业承担了199项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项目。加强创新平台建设,省属企业已建成国家级各类创新平台32个,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

强化国资监管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健全体制机制,完善追责免责制度和考核评估机制,将责任追究工作纳入省属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拟定《山西省省属企业绩效评价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健全省属企业绩效评价体系,目前正在按程序征求意见;重新核定省属企业主业,将核心资产、核心利润、核心能力、重点培育产业作为主业,其他作为辅业,实现产业布局的优化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升;印发《关于引导和规范省属企业光伏风电新能源项目投资的意见》,推动省属企业积极稳妥投资布局光伏、风电新能源项目,促进新能源产业健康发展。出台《省属文化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省属文化企业经营风险管理指引》,完善省属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1+N”制度体系建设。支持省属文化企业发展,增加山西演艺集团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

健全风险防控工作体系,扎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取得新成效。从严加强经营风险管控,印发《关于加强省属企业合规管理工作的通知》,开展民企挂靠国资问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创新投资管理思路,修订《出资企业投资管理办法》,多维度严格投资把控。加强债务约束管理,出台《山西省省属企业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资产负债率和有息债务双管控,督导企业持续压降带息负债。抓好安全生产,督促省属企业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年内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大力提升国企服务保障功能。抓实增产保供任务,省属涉煤企业全年完成原煤产量7.44亿吨,签订中长协电煤合同3.26亿吨。助企纾困减免房租,省属企业坚决落实疫情期间减免承租国有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政策,共减免房租金额1亿余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深化金融改革,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机制,印发《省属金融机构股权董事股东监事工作会议制度》《省属国有地方金融企业重大事项议案审议工作指南(试行)》等制度。履行国有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职责,委派股东代表、股权董事参与省属金融企业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按照股权比例和公司治理程序表决相关议案。加强省属金融企业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管理,有效发挥激励约束作用。强化产权管理和财务管理,全面实施动态产权登记,及时掌握金融家底变动情况。

坚定职责使命,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积极落实稳住经济大盘、太忻一体化、市场主体倍增等安排部署,服务我省经济高质量转型作用凸显,截至2022年末,晋商银行各项贷款余额达到1860.52亿元,较年初增长19.5%;支持太忻一体化项目25个,累计授信14.95亿元。山西银行各项贷款余额达到1708.42亿元,较年初增长0.63%;与太忻一体化项目达成融资意向39个,投放贷款18亿元。山西金控2022全年为19.26万个实体经济项目累计提供融资及服务1213.22亿元,为我省企业机构提供风险保障5513.39亿元。积极支持普惠金融、乡村振兴等安排部署,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成效明显,截至2022年末,晋商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76.71亿元,较年初增加18.26亿元;涉农贷款余额589.77亿元,较年初增加50.59亿元。山西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49.05亿元,较年初增加7.37亿元。山西金控旗下省再担保集团支持中小企业19.23万户,合同额433.01亿元,责任额157.44亿元;旗下山西股权县域工程试点扩大到71个,新增挂牌展示企业820家,完成38家晋兴板企业的股票定向发行备案工作。

守住风险底线,持续提升金融企业风险防控能力。做好城商行风险处置后半篇文章,山西银行成立后,加强履行出资人职责,持续推进城商行不良资产清收。提高金融企业资本实力,增强风险抵御能力,截至2022年末,省再担保集团资本金已增至35.95亿元,争取在“十四五”末增至50亿元以上,进一步发挥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龙头作用;支持山西金控发行60亿元信用债券;推动山西金租引入太重集团战略投资;支持山西金控设立子公司山西省交易集团。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

推动完善顶层设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断健全。积极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在我省贯彻实施,先后修订完善《省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着力补齐制度短板,研究出台《山西省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办法》《公路资产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切实加强改革后保留执法执勤用车的配置使用管理和公路资产管理,提高制度的科学性。理顺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管理体制,出台并实施《关于规范省政府授权部门监管企业和省级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管理的指导意见》《省政府授权部门监管企业和省级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搭建起省政府授权部门监管企业和省级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资监管制度框架,为企业管理提供了宏观指导和遵循。

夯实基础管理工作,补齐国有资产管理短板。全力推动不动产权属统一登记工作,省直机关不动产管理使用基础进一步夯实。着力加强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开展全省公路资产清查摸底,加快推进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入账核算。

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探索资产绩效管理,将资产管理情况纳入省级部门预算管理考核。推进公务用车统筹集约使用,完善“省域畅通行”省内异地短途公务出行模式,为省内多家单位异地公务出行提供重要保障。推动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完成了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平台系统改造工作。多措并举下大力气推进资产盘活,严格落实财政部精神,研究制定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方案,结合合并乡镇、撤并中小学校后闲置的原乡镇办公场所、校舍等国有资产的调研情况,努力提高资产盘活收益,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建设资产调剂共享平台,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中新增资产调剂共享模块,打通供需单位信息不对称的堵点。

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坚定不移推动落实重大改革举措。贯彻落实免租惠企要求,印发减免房屋通知,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全力帮助市场主体恢复发展、渡过难关。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要求全省行政事业单位新购车辆(不含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事业单位业务用车)原则上配备新能源汽车,开创绿色、低碳、环保、节约的公务出行新局面。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

推进资源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奋力开创自然资源管理新格局。守牢守实耕地保护红线,严格考核督察,全面推行“田长制”,改进占补平衡,严格新增耕地核查,全年挂牌交易补充耕地项目28宗、面积300.79公顷。持续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煤炭资源接续配置、地热能产业发展、非常规天然气增储上产以及矿产资源勘查储备工作稳步推进。全面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全省逐步实现林长全覆盖,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持续提升,依法治林护林卓有成效,全年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19.07万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下。扎实推动水资源保护与监管,印发《山西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管理细则》,加强用水考核管理,进一步强化协同共治。不断深化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建立全省自然资源卫星数据统筹保障机制,推进全省自然资源卫星综合应用服务和共享体系建设。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着力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布局和支撑体系。统筹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如期完成“三区三线”划定任务,全省划定城镇开发边界面积44.79万公顷,优化解决1760个交通、能源等项目用地难题。落实土地要素保障措施,用好用活计划指标,将能源、交通、水利及重大产业项目及时纳入省级及以上重大项目清单;强化增存挂钩机制,2022年全省共消化批而未供土地0.50万公顷,同比增加28.55%;处置闲置土地0.12万公顷,完成年度处置任务的336.93%。出台“标准地”改革工作指引,印发《产业用地支持政策23条》等政策措施,更加精准高效配置资源。

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全力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全面加强污染防治,强化顶层设计,系统整治工业源、生活源、扬尘源和移动源,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全省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87.2%,同比提升14.9%。深入开展造林绿化,全年完成营造林36.73万公顷。坚持依法管护未成林地,出台《山西省禁牧轮牧休牧条例》。积极推进森林城市建设,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全年完成97个森林乡村建设,义务植树1.52亿株。系统实施流域治理,建成“一河”“两带”“三区”“五核”汾河生态景观廊带;继续实施永定河等河流综合治理,持续开展汾河、永定河生态补水。强势推动生态修复,印发全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制定全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办法,推动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全面完成139个省级耕地基金项目的验收扫尾和清算工作,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国家试点项目成效显著。强化信息化管理,创新月度卫星影像、综合地理信息和实时视频技术,“黄河中游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技术创新中心”成为我省首个自然资源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

抓好自然资源法治建设,逐步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效能。健全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政策体系。严格自然资源执法监管,部署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非法违法采矿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开展2021年卫片执法督导检查,对3县(市)弄虚作假等问题警示约谈。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措施

(一)全面深化改革提质增效,扎实推进国企高质量发展。巩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果,将创新型改革举措固化为制度机制,并积极谋划新一轮改革内容。持续实施深化改革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和扭亏减亏三年攻坚行动。推动国资布局优化,强化全级次企业主业核定结果运用,引导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核心产业。培育壮大化工、高端装备、信创、文旅、酿造、农业科技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增量资本加速布局,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占比,增加非煤产业利润收入。健全风险防控工作体系,统筹发展与安全,全力落实能源保供政治任务,防范化解生产经营各类风险。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坚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集聚省属企业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构建专业高效的国资监督体系,动态完善国资监管权责清单。加大对省属文化企业的支持力度,利用现有的相关奖补激励政策,督促省属文化企业积极开拓新的业务板块,完善产业链,提升企业盈利能力。

(二)加快理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进一步促进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做好管资本和管布局工作,完善国有股权董监事管理机制,修订董监事管理相关制度,强化对重大事项议案的审核,提升股权董事履职水平。推动金融企业监管信息平台上线运行,动态掌握金融企业运营状况和突出问题。优化“一企一策”绩效考核体系,激发金融企业竞争活力。出台完善省属金融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增强金融企业资本实力,推动金融企业引入战略投资增资扩股,提升金融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以高质量金融发展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压实金融企业防控风险的主体责任,完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三)抓好抓实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执行,着力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高效使用。着力抓好各项资产管理制度落实,确保制度落地见效。继续解决出租出借和处置不履行审批手续、资产账实不符、资产处置收入未按时缴纳入库等问题,严防国有资产的违规使用和流失。强化国有资产绩效管理,加快研究出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绩效考核评价管理办法,通过设置有效的评价指标促进绩效考核效率的提高。扎实推动盘活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推进存量资产充分利用和调剂共享。探索建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特点的管理体系,加快推进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入账管理工作,提高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数据质量。做好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后的部署实施工作,尽快完成数据迁移,细化完善存量资产数据,健全预算资金形成资产的全链条管理机制,实现资产全生命周期精细化管理。

(四)统筹健全自然资源管理体系,持续提升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质量。全面建成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省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和重要民生项目用地应保尽保,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工业用地全部实现“标准地”出让,实现土地要素保障效能的持续提升。扎实推进汾河等七河及湖泊生态保护修复,完善节水顶层设计,健全节水激励制度,加强对高耗水行业企业的监督考核,必要时调整用水计划。深化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用地,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完善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全面落实耕地保护硬措施,带位置下达耕地保护任务,实施五级“田长制”。加大省级督察力度,切实消除存量隐患,管控增量风险。

来源:山西省财政厅

  责任编辑:王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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