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指示精神和商务部、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函〔2022〕89号)和省安委办《全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晋安办发〔2022〕172号)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加强旅游景区玻璃栈道类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安办发〔2022〕182号)、《关于印发全省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安办发〔2022〕179号)、《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建质字〔2022〕222号)等文件精神,为推动全省商务系统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12月30日,山西省商务厅印发了全省商务系统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全省商务系统
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紧围绕“稳经济、保安全”重大政治任务,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着力防范化解商务领域重大安全风险,着力破解商务领域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着力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一是健全完善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二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为重点,带动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和全省安全生产会议决策部署,从思想上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我省实施细则,建立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长效机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实施细则要求,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
(三)各市商务局要在属地政府的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辖区内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提高预防能力、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指导督促商场超市、餐饮住宿、报废车拆解企业、加油站、物流仓储、经营性自建房等重点场所建立安全防范制度、全面开展“七个一”活动,积极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四)厅机关各处室对自己所分管行业做到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所分管行业特别是商场超市、餐饮住宿、报废车拆解企业、加油站、物流仓储、经营性自建房等重点场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