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中共太原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上传来消息,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太原市委、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支持太原市建设国家区域中心城市的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太原建设国家区域中心城市的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和重点措施,提出:锚定“六地”发展定位,努力把太原建设成为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的国家区域中心城市,更好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挑大梁、当引领、作示范。
太原建设国家区域中心城市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再现“锦绣太原城”盛景的殷殷嘱托,贯彻党中央及省委部署要求,不断提升太原在全省的首位度和在全国的影响力,更好发挥引领带动作用的必然要求和现实需要。
围绕建设国家先进制造业重要承载地,做大做强优势主导产业,坚持不懈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深入推进数实融合发展,培育发展特色专业镇。
围绕建设国家能源技术革命策源地,打造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营造一流人才发展生态。
围绕建设国内外重要文化旅游目的地,加强文物保护利用传承,提升城市文化影响力,促进文旅融合发展。
围绕建设内陆地区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精准对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加快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高能级对外开放平台,加快国家物流枢纽城市建设,扩大外资外贸规模。
围绕建设区域现代服务业集聚地,打造区域消费中心、区域会展中心、区域金融中心,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
围绕建设全省民生幸福首善地,优化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民生服务供给水平,促进人口高质量均衡发展。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方面,推动农业“特”“优”发展,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在推动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方面,健全完善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协同建设高质量发展廊带,持续强势打造南北引擎。
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建好建强开发区主阵地,培育壮大经营主体,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强化项目建设服务保障。
太原建设国家区域中心城市的发展目标是——
到2025年,经济总量进一步扩大,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省会溢出效应和辐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
到2027年,经济总量突破万亿元规模,山西中部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国家区域中心城市功能特征多方位凸显,省会引领带动作用全面彰显。
到2035年,引领全省实现全面转型,与全国一道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山西中部城市群在全国版图中的重要地位更加凸显,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区域中心城市。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太原提出,要把握好、贯彻好、运用好抓工作落实的“543”体系。
“5”,即树立对标对表、解放思想、马上就办、攻坚克难、久久为功意识,强化抓落实的担当。
“4”,即用好清单工作法、一线工作法、专班工作法、闭环工作法,提高抓落实的质效。
“3”,即健全考核、督查、激励机制,夯实抓落实的保障,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太原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