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山西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三个决议草案,对参加大会情况进行小结,对有关工作进行部署。代表团团长唐登杰出席并讲话,代表团副团长金湘军、王拥军、张吉福出席,副团长罗清宇主持。
会议指出,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山西代表团全体代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大会议程安排,认真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两高”工作报告和代表法修正草案,审查计划、预算报告,积极建言献策,严格遵守会风会纪各项要求,为开好大会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部委有关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建议,对我省有关工作给予指导。代表团成功组织开放团组等活动,生动讲述在习近平总书记关怀指引下山西各项事业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充分展现了全省干部群众昂扬奋进的良好精神风貌。驻地和随团工作人员密切配合,有力保障了代表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会议强调,学习宣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位代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大会精神,带头在学深悟透、弄通做实、落地见效上下功夫,推动大会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当前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各项工作报告部署的任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推动相关工作落地见效。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落实“两个联系”要求,更好听民意、察民情、聚民智,当好党和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要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代表法,不断增强政治能力和依法履职能力,树立人大代表良好形象,带动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深化全方位转型,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西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