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连日来,针对“3·15”期间曝光的防火玻璃、“非标”灭火器等问题工业产品,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安全玻璃生产厂家和灭火器销售企业开展相应产品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围绕曝光产品生产企业是否按照相应国家标准生产,销售企业是否存在销售“非标”产品的行为,企业是否配备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是否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机制等方面进行。
检查中,市市场监管局对安全玻璃、灭火器产品生产企业开展摸底排查,建立监管台账,压实工作责任。对安全玻璃生产企业产品执行标准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GB15763.1-2009强制性标准组织生产,对没有按照国家强制性要求生产建筑用安全玻璃的厂家,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对灭火器销售企业重点查看灭火器内干粉含量是否符合相应标准,是否建立进销货台账等制度,坚决杜绝销售“非标”灭火器行为。
来源:太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