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积极行动,在世纪广场开展了“创优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息”宣传活动。
活动中,市文旅局工作人员通过树立展板、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山西省旅游条例》等与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及法规、规章,引导群众理性安全消费,提醒群众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使更多群众了解了消费者所享有的合法权益,掌握了科学消费、理性消费的知识,增强了消费信心,对营造便利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来源: 吕梁文旅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