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13日市司法局消息,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立法机制,我市制定并发布2023年度政府立法计划,全年拟修订1件地方性法规、拟废止3件政府规章、拟立法后评估2件政府规章。
按照立法计划,本年度,我市拟修订地方性法规《太原市消防条例》。涉及政府规章的立法项目有5件,其中拟废止项目有《太原市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太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法》《太原市行政审批管理办法》,拟立法后评估项目有《太原市人事争议仲裁办法》《汾河太原城区段风景区管理办法》,并将全面清理全市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根据清理情况适时开展规章的立改废等相关工作。
立法计划明确了我市立法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要求各相关单位坚持开门立法,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论证协调,切实做好制度设计,提高立法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并强调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安排立法项目,提升立法质效,以良法促进善治。(辛欣)
来源:太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