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中小企业局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晋企发〔2018〕29号)及《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晋企发〔2023〕19号)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组织专家对申报2023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进行了认定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局党组会研究,拟认定17家单位为2023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附后)。
现对拟认定为2023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名单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7月18日-7月24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认定单位有异议,可在公示有效期内以电话或书面材料的形式向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机关纪委:0351-5607058
服务体系建设处:0351-5607048
附件:
2023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拟认定名单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2023年7月18日
来源: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