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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工作部署,培育文旅康养产业发展平台,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省文旅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文旅康养示范区第二批评定工作的通知》。经市级文旅、民政部门推荐,省文旅厅、省民政厅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验收评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投资审核,提出了文旅康养示范区第二批名单(共6家)如下:
太原古县城
忻州古城
振兴小镇
人祖山景区
皇城相府文旅康养区
芮城黄河金三角文旅康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