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是推动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解决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根本要靠深化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十年来,我国农村改革再出发,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为主线,不断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村各类要素的潜能和发展活力,为农民持续增收奠定了坚实基础。
多年来,我省扎实推进农村各项改革,取得较好成效。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稳妥推进承包地二轮延包试点,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两项试点,全省农村集体经济不断提质增效;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持续发展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日益成熟;完善制度方法,用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和集体“三资”管理监测平台,规范管理集体“三资”,推进流转交易,盘活农村资产资源……各项改革创新举措源源不断地为农业农村现代化释放新活力、注入新动能,促进了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新型经营主体不断壮大
“我们合作社与山西晋太晋思源制粉有限公司签订小麦供应合同4年啦,公司每年以每公斤高出市场价0.05元到0.1元的价格收购我们的小麦。对方给的价格高,所以我们收购农户的小麦价格也高。现在小麦收购市场价是一公斤2.3元,我们合作社的收购价在2.4元—2.44元之间,而且是当场结算,所以农户都愿意把麦子送到我们这里出售。西祁村这个收购点小一点,一天结算60多万元,其他的收购点平均每天结算100多万元,多的时候200多万元。”
这几天,小麦收获刚刚结束,平陆县祥宁种养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郭建喜忙得脚不沾地,在不同的收购点来回穿梭。
部官镇郑沟村村民袁守申很快就领到了自己的2.7万元小麦销售款,笑得合不拢嘴:“我家一共种了四五十亩小麦,自从加入合作社,种粮省心还有钱赚,心里可踏实了。”
大国小农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连线架桥,实现了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
实践中,我省以内强素质、外强能力为重点,坚持数质并举抓规范,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2023年,提升规范管理、开展示范创建、加大资金支持,深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印发《“千员带万社”行动方案》,选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共录入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名录库2526名。积极宣传推广家庭农场“随手记”记账软件,利用中央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资金支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利用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示范县整县培育发展家庭农场,不断探索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
随着各项措施的扎实落实,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截至2023年底,全省共有农民合作社9.4万个、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管理的家庭农场5.9万家、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4.2万个,带动农民、连接市场、引领发展。
临猗县推广“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经营主体联合发展”“农文旅融合发展”等多元化发展模式,村党支部带头领办60个合作社,实现了村集体与合作社合作共赢。成立农民合作社联合社8家,实现了行业性、跨区域合作,其中王万保果品合作社联合社共有成员39家,带动辐射1万多农户。
农业社会化服务日益成熟
围绕“谁来种地、如何种好地”的时代命题,我省把农业生产托管作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推方式,强化政策创设、村集体参与、试点先行、典型引领、利益联结,创新模式和组织形式,发展多层次多类型专业化服务,不断挖掘农业生产动力,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