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工作交流会结束之后,太原中北高新区再传喜讯,有两宗“标准地”正在出让公告阶段,于12月26日将正式成交,山西喆航二期和中科晶体项目将分别入驻中北高新区航空制造产业园区和半导体产业园区。
“中北速度”就是“山西速度”。太原中北高新区“标准地”改革创新,不仅推动了土地资源高效利用,也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活力。
与“弹性出让”紧密挂钩
“标准地”改革融入“地证同交”模式
“标准地”改革之前,企业面临投入成本较大、评价事项繁杂等问题,比如工业项目在拿地后才依据相关政策着手开展区域评价和设定控制性指标,且具体审批事项涉及部门多、流程复杂、耗时较长,企业需要投入的人力、财力和时间等成本极大,严重影响到市场主体投资项目的信心和营商环境的优化,一度成为保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
2020年1月,我省全面启动“标准地”改革工作,系统推出“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组合拳,省自然资源厅等9部门联合成立厅际联席会议,先后印发20余份政策文件,确保改革举措在全省落地开花。
2022年,省自然资源厅制定了《山西省“标准地”改革工作指引》,定义了“标准地”建设“三要素”,即区域评价“7+N”模式、控制性指标“5+N”模式、通平条件“3+N”模式。规定了“标准地”工作全流程,汇总形成两册《标准地工作法规政策文件汇编》,印发《标准地改革政策解读》答疑释惑,积极推进改革扩围提质,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贡献山西经验。
全省“标准地”改革实施以来,通过规范区域评价操作规程、优化指标体系、细化“标准地”事中监督、强化“标准地”事后监管,全省统一了“标准地”标准,“标准地”工作呈现逐年加快持续向好的态势。截至2023年年底,全省71个工业类开发区7项区域评价已全部完成,推动了工业项目快速落地,提升了集约节约用地水平和土地要素保障能力。
据悉,“标准地”改革至今,我省共出让“标准地”1796宗,面积13.27万亩。全省工业类开发区全部实现了以“标准地”形式出让工业用地,改革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位列全国第一方阵。截至目前,我省已在106宗“标准地”上建设545.26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实现“弹性出让”标准地53宗,面积3100亩;实现“地证同交”368宗,面积2.46万亩。
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省自然资源总督察姚青林表示,省自然资源厅注重“标准地”改革的创新,引导在“标准地”上建设标准化厂房,项目主体可通过长期租赁或定期回购两种方式实现企业“拎包入住”、即刻投产;将“标准地”改革融入“地证同交”服务模式,交付用地同步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继续推进“标准地”储备
以“标准地”改革撬动高质量发展
“‘标准地’改革这些年,山西始终创造性地将‘标准地’工作纳入‘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大系统,实现资源优势互补、统筹集成推进。‘标准地’改革已成为山西打造营商环境的比较优势和亮丽名片。”姚青林告诉记者。
在“标准地”出让时,与“弹性出让”紧密挂钩,采取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有效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同时,推进“标准地”与“地证同交”融合,在“标准地”交付时,向企业同步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缓解企业融资压力。与“标准化厂房”组合,实现企业“拎包入住”,提高便民惠企服务水平,坚定企业投资信心,以营商环境之优厚植高质量发展沃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