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提升质量监测能力。在全市43个乡镇建设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在综改示范区、中北高新区、清徐县和阳曲县工业园区建设16个站点,开展工业园区污染专项监测,监测常规六项污染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建设4个固定碳监测点位,开展城市环境质量中二氧化碳、甲烷、一氧化碳浓度高精度监测。
五是提升联合执法能力。
强化六大联防联控
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加强“1+30”(太原+周边30个城市)联防联控,全力保障省城“退后十”目标的实现。
具体措施包括:强化同步分析研判,联合晋中市、吕梁市等南部区域地市,每日同步会商研判,扩大气象分析预报和污染预警范围;强化同步启动预警,在预判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时,配合省生态文明办统一指挥,统筹调度太原、晋中盆地联防联控;强化区域同步减排;强化区域数据共享;强化区域热点共享,针对省城及周边地市、汾河谷地污染高值热点、散煤复烧热点、露天焚烧火点,每日开展调度,有效降低区域污染;强化区域联合执法。
强化考核问责
该方案提出,由市纪委牵头会同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组织对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处理销号;对同一个问题发现第2次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全市督办通报,发现第3次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或发现第4次相同问题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问责建议,同时追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每月在全市通报指标完成情况,出现连续2个月未完成指标的,对县(市、区)、开发区党政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出现第3个月未完成指标的,对县(市、区)、开发区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未完成年度指标的,对县(市、区)、开发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实施诫勉谈话,严重影响全市“退后十”任务完成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任晓明)
来源:太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