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省农业农村厅下发通知,提出要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下简称龙头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鼓励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支持龙头企业进行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帮助农业企业对接资本市场,进一步促进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通知鼓励支持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完成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产权关系明晰化、管理的科学化、决策的民主化,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迅速扩大企业规模,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引导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展融资渠道,推动龙头企业扩规模、壮实力、提质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增动力添活力。
通知要求,各市中小企业、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摸底调研,了解企业意愿,积极开展规范化股份制改造相关宣传、培训、辅导工作,提升企业主动股改的意识。要积极帮助拟改制企业协调市场、税务、财政等相关部门,为企业改制开辟“绿色通道”。要将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列入山西省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奖励企业范围。对具备生产基地、电商销售要素的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符合当年山西省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奖励条件的,给予资金支持,提升企业股改积极性,引导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实现直接融资。要组织协调、确保实效,及时总结、强化交流。(王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