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传来消息,近年来,在农村改革方面,我省坚持以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为主线,聚焦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为乡村振兴增添了活力。今年省委一号文件进一步明确要强化改革驱动,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培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以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为重点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支持有条件的小农户成长为家庭农场,以家庭农场为基础组建农民合作社,增强服务带动小农户能力。持续开展示范社、示范场创建,引导其联合与合作,组建行业协会或联盟,提升抵御风险能力。强化辅导员队伍建设,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
二是创新现代农业经营方式。因地制宜发展土地流转型和服务带动型等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出台我省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实施细则,引导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深化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居间功能,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协会、联盟、服务中心等平台建设,加快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把小农户服务好、带动好。全省生产托管面积达到3400万亩,服务小农户310万户以上。
三是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长效机制,推广应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测平台,持续推动农村资源资产公开公正流转交易和集体资产监管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完成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整省试点。加强帮扶项目资产管理,把符合条件的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统一管理。
四是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壮大提质行动,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支持760个行政村实施集体经济项目,鼓励村村合作、抱团发展。总结推介一批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典型案例。严格控制农村集体经营风险,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