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我市农资产品市场监管,太原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全面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出口关。
5月6日至17日,执法人员对小店区、晋源区、杏花岭区等辖区内的种植基地、农资门店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查验了经营门店进销货台账、农资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报告、包装说明等相关材料是否规范真实等信息。同时向商户及群众普及法律法规,提高农资经营人员依法经营意识、风险意识,确保商家购进合格农资,让农民买上放心农资。
此次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79人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店26家,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立案4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发现依法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线索1条,处理举报投诉1起,已交由县区执法队进行进一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