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省财政厅传来消息,2024年,我省财政部门将认真落实《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理顺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建立健全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省以下财政体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高质量发展。
将环境保护税等6项税费的省级分成部分下放为市县收入,从体制层面增加市县可用财力。进一步规范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按照减轻基层负担、体现区域差别的原则,将全省117个县(市、区)划分为五档,并根据分档情况差别化确定省市县级财政支出责任。适当提高省级负担比例,帮助基层减轻支出压力。
规范收入分享方式,取消部分设区市按企业隶属关系划分收入的做法,做到属地管理、规范统一。
严格转移支付设立程序,健全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加强转移支付动态管理。科学分配转移支付资金,加大对财力薄弱地区的支持力度,切实增强市县可统筹财力,提高财政困难县“三保”保障能力。
深化省直管县(市)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除6个体制型省直管县(市)以外,将其余85个县(市,不含市辖区)纳入资金型省直管县(市),为增强县级财政保障能力创优财政体制环境。
加快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重点改革完善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收入划分、转移支付管理等,推动建立健全县级财力长效保障机制。(马永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