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校考成绩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省本科二批(不含2C批次)普通文史、理工最低控制分数线、且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合格,依据考生志愿投档至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依据招生章程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对于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高校可探索制定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办法。破格录取办法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并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提前在学校考试招生办法中向社会公布。破格录取考生名单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委核准后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
采用省际联考成绩的戏曲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省艺术类本科(不含2C批次)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志愿投档至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依据招生章程,按照考生志愿和省际联考成绩择优录取。
公费师范生等有特殊要求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省艺术类本科(不含2C批次)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成绩达到我省艺术类本科(不含2C批次)专业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志愿投档至院校,由院校依据招生章程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本批次中,艺术类本科(不含2C批次)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我省本科第二批次(不含2C批次)普通文史、理工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在本科第二批次(不含2C批次)普通文史、理工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及艺术类本科(不含2C批次)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后,符合相关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开始填报志愿。
艺术类本科批(不含2C批次)采取平行志愿模式投档。
艺术类本科批(不含2C批次)主要包括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不含2C批次的艺术类专业)。本批次采取平行志愿模式投档,设置9个院校平行志愿,每个院校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选项。
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指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我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分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为50%。投档成绩为考生综合分,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综合分=文化课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2.5×50%,综合分满分750分,适用于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专业。
投档成绩排序规则是,先按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考生综合分相同时,再按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考生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文化课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为:①语文;②数学;③外语。
艺术类本科批(不含2C批次),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省艺术类本科(不含2C批次)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成绩达到我省艺术类本科(不含2C批次)专业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综合分平行志愿模式投档,院校按照招生章程中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本批次中,艺术类本科(不含2C批次)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我省本科第二批次(不含2C批次)普通文史、理工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在本科第二批次(不含2C批次)普通文史、理工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及艺术类本科(不含2C批次)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后,符合相关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开始填报志愿。
本科2C批次按照综合分平行志愿模式投档。
本科2C批次的艺术类专业主要包括在我省招生的民办院校、独立学院等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本批次采取平行志愿模式投档,设置9个院校平行志愿,每个院校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