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
我省日前下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激发活力扩大就业容量、拓宽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强化帮扶兜牢民生底线和加强组织实施等4方面,提出实施18条具体措施,多措并举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全力促发展惠民生。
《通知》明确,围绕我省十大平台建设,做好用工服务保障,落实落细重点企业用工人社服务专员制度,针对平台企业用工需求,组织行业性、区域性专场招聘,开设专门的社保经办服务窗口,对吸纳就业符合条件企业,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符合规定的企业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参照实施。
《通知》鼓励金融机构面向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助企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开展稳岗扩岗服务。鼓励金融机构持续改进和丰富信贷产品,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实施个体工商户保险保障项目,激发经营活力。
《通知》鼓励和支持首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创业带动就业。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最高额度为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按实际吸纳就业人数,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通知》加大技能培训支持力度,围绕十大平台建设和产业发展需求,精准实施订单式、项目制培训,按职业工种等给予阶梯式补贴。全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0万人以上。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通知》加快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实施公益性零工市场县县全覆盖工程,确保年内全省117个县(市、区)每县至少建成一个零工市场。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公益性就业服务或有组织劳务输出,按规定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对成功创建国家级和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和基础运营经费补助。
《通知》聚焦高校毕业生规模再创新高的情况,我省积极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通知》明确,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并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大中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同时,稳定“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实施“3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对见习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补贴。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对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后自主创业并带动1人以上就业,可按规定给予1.5万元的资金扶持。
《通知》提出,要强化就业帮扶,聚焦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脱贫户、大龄、残疾、长期失业等就业困难人员,开展常态化就业援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切实兜牢民生底线。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