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从省自然资源厅传来消息,我省省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已全面铺开。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是指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无居民海岛等以上各类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此举是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举措。2020年5月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西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要求实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对全省范围内各类自然资源统一进行确权登记。
近日召开的省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专题动员部署会通报了2021年至2023年省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进展情况,分析研判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会议指出,我省经过前期实践探索,结合国家最新要求,现已分类型、分阶段制定出各项工作的标准要求,进一步明确项目实施方法和路径。
会议强调,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配备一流队伍、展示一流作风、打造一流成绩,按照目标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要建立“通报激励机制、分类破题机制、部门联动机制、调度协调机制、三三联建机制、宣传报道机制”6项工作机制,紧盯时间节点,倒排项目工期,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加强项目全周期流程管理,切实做好项目保密管理、档案管理、绩效管理和诚信管理,确保程序扎实、成果翔实、数据安全。(王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