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乡村旅游重点村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开展了全省乡村旅游重点村遴选推荐工作,确定了拟入选的全省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任何单位、个人均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省文旅厅反映。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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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山西省乡村旅游重点村公示名单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11月13日
山西省乡村旅游重点村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