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司法厅建立司法鉴定和仲裁名册制度,旨在加强司法鉴定和仲裁工作基础建设,常规性掌握司法鉴定机构和仲裁机构及其人员队伍的基本情况,方便社会有关主体选择和监督司法鉴定机构、仲裁机构,提升司法鉴定和仲裁行业质量和公信力。
司法鉴定名册包括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司法鉴定人名册、司法鉴定人助理名册和司法鉴定机构党员名册。仲裁名册包括仲裁机构名册、仲裁员名册、仲裁秘书名册和仲裁机构党员名册。
司法鉴定名册的内容包括:(1)鉴定机构的名称、许可证号、机构住所、机构对外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和机构负责人的姓名;(2)司法鉴定人的姓名、执业范围和执业证号。
仲裁名册的内容包括:(1)仲裁机构的名称、机构住所、机构对外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以及机构负责人的姓名;(2)仲裁员的姓名、擅长专业领域和职业类别。
据介绍,名册每年更新两次,1月5日前更新截至上一年12月31日的情况,7月5日前更新截至6月30日的情况,并对增加、减少以及其他变更的情况进行专门说明。目前,首次填报已经完成,并于3月29日、3月30日在山西司法行政网、山西司法公众号和山西法律服务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