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落实重大国家战略加强生态环保领域立法。全面贯彻黄河保护法,制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就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水库河道清淤疏浚、重点河湖污染防治、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等作出具有山西特色的规定。集中清理涉及黄河流域保护的法规,修改水资源管理条例、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渔业法实施办法。
紧扣人民群众关切加强民生和社会领域立法。制定体育发展条例,在推进全民健身、设施供给、产业发展等方面作出制度安排。修改畜禽屠宰管理条例,以更严格的措施保障畜禽产品质量。修改法律援助条例、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审议消防条例,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修改军事设施保护条例,提高国防建设法治化水平。为更好地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修改红十字会条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审议文物保护条例,以法治方式落实新时代文物工作要求。制定五台山文化景观保护条例,一体保护文化遗存、人文景观和自然地貌,把这一世界文化遗产守护好、传承好。
三、持续增强监督实效,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聚焦中心大局和民生关切,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持续加大监督力度,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安排贯彻落实。
助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跟踪分析经济运行情况,依法提出意见建议。聚焦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听取审议全省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情况报告,促进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聚焦优化营商环境,连续三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去年一并检查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全省金融工作情况报告、全省检察机关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报告,调研外事工作服务对外开放新高地建设情况,就经营主体关注的改善市场环境、强化要素保障、规范监管执法等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聚焦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听取审议全省粮食安全保障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农业“特”“优”发展工作情况报告,调研农业机械化“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受全国人大委托开展农业法执法检查,推动落实法律责任,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强化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监督。听取审议决算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查批准省本级财政决算,两次审查批准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推动统筹、规范、高效使用财政资金。听取审议全省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推动防风险、促发展并重。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听取审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对合并乡镇、撤并中小学后的闲置国有资产情况进行调研,推动盘活存量、拓展增量、提升质量。
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连续两年检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从加大财政支持、推进医养结合等方面提出建议。听取审议全省残疾人就业工作情况报告,调研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情况,依法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听取审议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情况报告,调研旅游条例实施情况,推动文旅融合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检查道路交通安全“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推动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听取审议全省法院深入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报告,助力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检查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实施情况,推动构建覆盖城乡的推广服务体系,建设书香社会、书香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