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部门
共建共治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出台,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有序推进,公众和舆论监督作用有效发挥……2023年,我省着力构建放心消费环境,维护市场秩序稳定,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大力开展促消费活动以提振消费信心。
省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市场交易监督管理处处长李素文表示,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消费环境共建共创共享理念,着力营造全省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敢于消费、乐于消费,人民群众在消费领域的获得感持续增强。
“我省积极推动《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出台,新条例细化了消费者的权利、强化了经营者的责任、进一步明确了政府部门和行业组织的职责,在法规层面构建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共建共治格局。”李素文介绍,新条例对预付卡消费、经营者跑路、“鬼秤”等消费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规定;对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由,滥用投诉、举报、信访等权利的行为进行原则性遏制性规定等。
我省19部门联合制定出台《山西省放心消费创建实施方案》《山西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和山西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示范行业、示范区域3项创建《评估细则》等制度措施,形成了消费环境共建共创的工作机制,并在12个与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行业领域及行业协会商会和商圈等区域开展创建活动,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目前,全省培育示范单位、示范行业和示范区域三类创建主体758家,覆盖市场经营主体1万余家。
与此同时,我省紧紧围绕涉及民生领域消费投诉突出问题,率先在全国以多部门联合方式制定出台《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暂行办法》,着力构建我省消费投诉信息公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共建共治的消费维权新格局,进一步加强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监督,增强了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促进消费纠纷源头治理。
“2024年,我们将以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为目标,狠抓制度落实,在高标准、高质量推动消费环境建设、消费维权效能上求突破、见实效,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李素文表示。(孟婷)
行业协会
创新方式提升消费维权效能
“今年我们将紧紧围绕‘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强化消费监督检查,助力优化消费环境,提升消费信心,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享高品质消费。”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雷俊福表示。
2024年,省消协将联合各级消协组织、行业协会、企业、媒体,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良好氛围;推进行业协会和企业消费教育基地建设,开展消费体验、专题消费知识讲座,及时发布消费提示、消费警示,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依法维权;瞄准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消费难点、热点、堵点问题,对重点行业重点问题开展消费调查、体察、评议,改善消费环境;加强消费维权工作站和投诉站建设,提升消协组织投诉网络化、智能化、便利化水平。
“面对消费升级和消费领域的新变化,消协组织要创新维权方式,通过更便捷高效的投诉处理、有效的消费教育和培训、更深入有力的消费监管和监督等方式,提升维权效能。”太原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卞传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