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印发《2024年全省防汛抗旱工作要点》,从责任体系、工程基础、防汛准备、防范应对、抗旱防凌和协调联动6个方面细化分解了23项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了职责分工和完成时限。
我省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担负防汛救灾主体责任,明确行政区域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并在主流媒体进行公示。对擅离职守、违抗指令、失职渎职,或因应对不及时、措施不落实、组织不力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灾害高发易发的县(市、区)、乡镇要配备卫星电话、救生衣、应急照明灯等必要的救援设备;重大防洪工程要配备齐方石、编织袋、土工布等抢险物资。各级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加强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气象预警信息与风险灾害分析研判能力。
各级防指及有关部门要狠抓隐患排查整改,汛前要开展县级自查、市级检查、省级督查,重点检查防汛抗旱责任落实、预案修订、队伍物资、隐患排查、工程设施、山洪防治、水毁修复及各项防汛准备情况;汛中要重点检查预报预警、会商研判、值班值守、响应联动、河湖清障、工程调度、在建工程、涉水活动及汛期各项防范重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