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普查的范围是什么?
工作人员:“四普”范围为我省境内地上、地下、水下,人类创造的或者与人类活动有关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文化遗产,也就是我们说的不可移动文物来作为普查对象的。其中包括,对“三普”过程中认定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三普”尚未登记、2012年以来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以及本次普查实地调查阶段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
基于对文物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审美价值、科技价值、时代价值更加全面和丰富的认识,完善文物认定办法和标准,将具有保护价值的古老建筑,反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的物质文化遗产纳入普查范围,将1840年以后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重要关联的各类史迹,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
在历届普查中,都有详细的分类,不知道“四普”的文物普查界定种类如何?
工作人员:纳入“四普”范围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共六个类别。其中,古文化遗址分为17个细分类别,古墓葬分为4个细分类别,古建筑分为15个细分类别,石窟寺及石刻分为5个细分类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分为19个细分类别,其他分为3个细分类别,共计63个细分类别。
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
相比以往的普查工作,“四普”的任务似乎要更艰巨一些,不仅要对“三普”认定文物进行复查,还要对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调查,这无形中增加了普查的难度和工作量。
工作人员:对,我们的普查任务更重了,但是普查工作的细分和规范,却为文物保护提供了更有效的保障和措施。比如这回普查任务中,要逐处明确“三普”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级别、所属文物保护单位名称,要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对三普所登记不可移动文物逐一开展实地复查,在参考原有信息的基础上,还要按照本次普查登记表的要求,重新进行信息采集与填报,确认复查文物的当前保存状况。
对于普查工作来说,不仅仅是一个调查的过程,在调查过后还要有很多任务,比如建立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分析报告、建立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大数据库等等。这次“四普”,既是摆在文物普查工作人员面前的机遇,也是一种挑战,既要杜绝文物保护过程中的违法乱纪行为,也要提高基层单位的文物管理的水平,锻炼和培养更多基层的文保工作者。
此次普查的时间安排是怎样的?
工作人员:这次普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从2023年11月开始,到2026年6月结束。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为第一阶段,主要任务是建立文物名录、编制实施方案、建立普查机构、安装系统软件、掌握技术标准、组织开展培训、启动试点调查、强化专家指导等。第二阶段是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主要任务是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文物调查,做好信息录入,加强技术指导。第三阶段是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主要任务是依法认定、登记并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建立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逐级验收并向社会公布普查成果。
时下,文化成果惠民,让公众感受到了历史和传统文化的魅力。那么“四普”过后,又会取得哪些成果?公众是否也可以参与其中?
工作人员:按照相关方案要求,此次普查要在六个方面形成重要成果,第一是目录汇编成果,我省不可移动文物家底将会汇聚成册;第二,图件成果,既有省、市、县三级不可移动文物空间分布区域图,也会有全省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等六类文物空间分布专题图;第三,基础数据成果,形成全省每一处不可移动文物基础信息数据,包括登记表信息、测绘数据、图像及相关文件等,并形成全省不可移动文物数量、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相关统计数据;第四,报告成果,编制山西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报告,编制山西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分析报告;第五,数据库成果,建立集普查数据、图件和文字成果的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大数据库,为普查期间及普查结束后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强化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提供基础,并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实现共享。第六,这点是和公众息息相关的,我们会对普查成果进行展览展示,唤起全社会的文化自豪感,激发大家更多地投入到文物保护的热潮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