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旅部发布《关于表彰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100个单位“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198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我省祁县红海玻璃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荣获“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郭俊陆等8人荣获“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据介绍,我省此次入选的4个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分别是:祁县红海玻璃有限公司、孝义市皮影木偶剧团演出有限公司、运城市解州关帝庙文物保护所、朔州市平鲁区文化和旅游局。此次入选的8个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分别是: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山西老陈醋集团有限公司名誉董事长郭俊陆,忻州市旅游服务中心副主任郝瑞旭,运城市文化馆副馆长、研究馆员李筠霞,临汾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田龙,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晋城市上党梆子传习所所长、一级演员陈素琴,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阳泉市贾更新响搨文化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政工师贾更新,平遥县文化和旅游发展中心主任、副研究馆员霍文忠,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长子县文化馆三级演员刘引红。
此次受表彰的4家单位、8个先进个人展示了我省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中所做出的显著成绩,也激励着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继续投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伟大事业中,为传承和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出更大贡献。
(栗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