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基础管理,夯实国资报告数据基础。开展全省保障性住房、公路资产、水利基础设施清查摸底,加快推进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入账核算,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入账价值大幅提高。落实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精神,启动资产管理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着力建立预算资金形成资产的全链条管理机制,将资产管理嵌入预算管理业务环节,实现资产全生命周期精细化管理。
服务改革发展,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持续保障公立医院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和发热门诊及病区改造新建,积极应对风险挑战。完成省级人才公寓维修改造,筑巢引凤,为吸引人才、服务人才奠定扎实基础。助推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继续做好改革中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加快完成资产清查、评估和划转,确保涉改单位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及时有序调整到位。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
完善顶层设计,持续推进自然资源法规制度建设和执行。《山西省森林公园条例》完成修改,《山西省禁牧轮牧休牧条例》纳入立法计划。《关于有序推进煤炭资源接续配置保障煤矿稳产保供的意见》《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山西省黄河干支流耗水指标细化方案》《山西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山西省计划用水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印发,《山西省水权交易管理办法》《桑干河流域水权水市场试点方案》编制完成,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强化考核督导和保护监督,首次启动省级自然资源督察,完成我省131个土壤环境监测点位监测任务。严格自然资源执法监管,部署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违规违建问题专项治理,在全省组织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行为和整治突出问题专项行动。
夯实高质量发展资源基础,加大自然资源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力度。推动国有建设用地“三网两同一地”改革,实施“网上审批”“网上交易”“网上办证”,“房证同交”“地证同交”试点在全国首批开展,“标准地”改革纳入全省“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重大改革战略。优化传统能源配置利用,积极推进零星资源优化配置、枯竭矿山就近接替、缺口产能接续补充。深化煤层气矿业权改革试点,率先部署征收煤层气矿业权出让收益,加大对“三无”(企业无投资意愿、无开发实力、资源无开发前景)区块清理力度。推动战略性矿产和新能源勘查开发,14个项目荣获自然资源部优秀找矿成果,2个项目荣获中国地质协会2021年度10大地质找矿成果。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初步建立起国家级、省级,原地库、异地库相结合的林木种质资源保存体系,有序推进草原确权登记工作,提高草原保护和合理经营水平。严格水资源保护与监管,建立完善水权交易制度,推进取水口确权,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载体。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在全国率先开展市级卫星应用技术中心建设,建成我省自然资源系统首个部重点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