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于5月30日召开新闻通气会,详细介绍并解读了2024年第2号总林长令——《关于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令》。山西省林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冠军,山西省林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岳奎庆,山西省林草局改革发展处处长邢俊华,山西省林草局核算中心主任黄运中,长治市壶关县林业局局长宋波等出席了会议。
据悉,该总林长令由山西省委书记、省级总林长唐登杰和省委副书记、省长、省级总林长金湘军共同签发,旨在全面推进符合山西实际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改革实践,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为推进改革取得实效,总林长令从四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山西省林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岳奎庆作了详细介绍。